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门县雄黄矿区含砷矿渣综合治理(三期)工程、黄水溪污染治理(四期)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 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招 [2015]102、 103号文件 核准,建设资金为 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资金 。招标人为 石门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监理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石门县雄黄矿区含砷矿渣综合治理(三期)工程、黄水溪污染治理(四期)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 石门县境内;
2.3项目内容:
(1)石门县雄黄矿区含砷矿渣综合治理(三期)工程主要内容为:石门县雄黄矿历史遗留含砷废渣综合治理一期、二期已将雄黄矿化工厂区内废渣及污染土壤清理和安全填埋的基础上,将原石门雄黄化工厂厂外遗留的生产设施拆除,对遗留废渣和建筑垃圾(总渣量为12.4万吨)进行清理并清运至石门雄黄矿区砷渣综合治理一、二期所建的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处置,并对该危废填埋场按规范进行封场绿化。废渣清理主要工程包括以下地点: 1 、石门县原雄黄矿区选矿场区内含砷矿渣及受污染的建筑垃圾; 2 、原石门雄黄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砒烟囱,遗留炼砒废渣及受污染的建筑垃圾; 3 、慈利县星明村遗留的含砷渣矿渣; 4 、原国土环境治理项目周边浮选池内遗留的浮选尾砂。对以上4处废渣清理点的场地进行生态修复。
(2)石门县黄水溪污染治理(四期)工程主要内容为: 1 、在白云乡鹤山村(原化工厂厂区内)建设一座库容11万m3的危险废物填埋场,配套建设底泥干化场、渗滤液集排设施(干化场产生的渗滤液送前期项目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站)、稳定化处理设施等; 2 、对黄水溪河道白云乡鹤山村段河道进行清淤,清淤长度5.11km(包括黄水溪4.11km、黄厂一宿舍区1#支流0.4km、二宿舍区支流2#支流0.6km); 3 、对清理的含砷淤泥5.6万m3经干化、稳定化固化处理后安全填埋,并分区覆膜封场绿化; 4 、修建护堤2.4公里,硬化河床2.4公里。
2.4招标范围: 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包括工期、质量、安全、环境等控制,进行合同、信息管理等;
2.5监理服务期: 从施工准备阶段起至项目备案完成(最终以合同签定为准);
2.6质量标准: 监理服务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2010]136号文件 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资质 ;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5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 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
3.6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其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3.7 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 湘建建【 2015】 57号文件 相关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8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10 开标时,省内企业的投标人须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拟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拟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到场;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 “开标后资格审查”, 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5.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4.1报名时间: 即日起 至 2015年 12月 11日 ,每天上午 9: 00至 12: 00,下午 15: 00至 17: 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4.2报名地点: 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
4.3 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 /套 ,售后不退;
4.4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 投标申请人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参与报名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⑥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⑦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 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⑧监理员的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9 提交投标人所在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和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回执。
注: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加盖行政公章复印件一套并胶装成册,初审通过发放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开标时间为 2015年 12月 29日 9时 30分, 地点为 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门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 石门县楚江镇东城区黄金路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电 话: 1348790702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 常德市国源小区G栋二单元0404室
本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本项目电话: 0736-7367988
本项目传真: 0736-7367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