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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曝气软管等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8 17:54:3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其曝气软管等设备进行国内采购,其采购程序参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谈判编号:SZCJ2015-S-T-323号

二、谈判内容:曝气软管等设备(具体见谈判采购文件)

三、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自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11日下午17:00(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各谈判响应单位在确认参与投标后必须在2015年12月11日17:00前将谈判确认函传真至本公司。

四、谈判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A、谈判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谈判响应单位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环保设备或给排水设备”的生产、制造;

B、谈判响应单位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公章不包含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1.提供谈判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谈判响应单位提供符合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谈判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谈判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谈判资格。成交单位在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所有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资质证书、业绩合同、客户评价证明(如有)等资质部分的材料原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复审。

五、谈判时间、地点:

1、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4日13:30(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2、谈判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 ,

交纳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1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谈判响应单位的名义,按以下条款的规定缴纳至谈判采购文件指定账户;或者仅限汇票、本票的形式带至谈判现场在谈判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如为现金解款的,需在谈判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现金解款单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响应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仅对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供应商开具“谈判保证金收据”。

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30100188000004892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谈判响应单位名称、标号、金额

财务室联系人:施紫秋 电话:0512-65232892

3、谈判时间:2015年12月14日13:30 (北京时间)。

4、谈判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楼开标室

六、联系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政编码:215002

联系电话/传真:0512-65238891/65238892 联系人:庄天扬

采购人: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沈大华 联系电话:0512-63086862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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