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HZB2015-68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远市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水厂扩建(一期)施工监理已由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投资【2013】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远市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2万立方米/日净水厂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2.2计划投资:约1200万元
2.3计划工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二水厂扩建工程土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直至保修期满止;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中所含所有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负责人(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省外投标企业必须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建2015)342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执行。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 12 月 9日至2015年12 月15 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不休)。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5.3 投标投标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楼1楼政务服务大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4 所有投标投标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人的下列资料送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楼1楼政务服务大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 12 月29日 15 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红河州工业园区8号路,州车管所对面),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远市自来水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李艳
地址:开远市昆河公路
邮编:661699
联 系 人:胡维韬
联系电话:0873-7232984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秦臻
地址:蒙自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3号
邮编:661100
联系人:候建伟
电传:0873-3799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