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福建新禹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建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中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程溪镇官园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邀请招标)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以龙发改[2015]3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海市程溪镇官园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龙海市程溪镇官园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启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海市程溪镇官园村;
2.2.工程建设规模:该工程铺设管道长7.5公里,项目总投资92.9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海市程溪镇官园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工程预算审核价:¥705799元;K值:10%;发包价:¥635219.1元。
2.7.咨询单位: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拟派出的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凭投标邀请书于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启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41号新元茗苑4幢205室)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当天;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4.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现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开标地址:福建启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41号新元茗苑4幢205室);
7.2.未按规定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代理服务费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开标和评标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若投标人递送了投标文件,视为同意了本约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此项费用。中标人应当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三天内到招标代理公司一次性付清费用并领取中标通知书。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程溪镇官园村民委员会
地址:龙海市程溪镇官园村 邮编:363102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586060606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启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41号新元茗苑4幢205室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张 电话:0596-6159998 传真:0596-2998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