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布泉乡人饮供水工程项目建设已由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隆发改社农[2015]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隆安县农村改水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革命老区发展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隆安县布泉乡人饮供水工程项目建设
二、招标编号:GXTZ-ZB-2015第(1089)号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隆安县布泉乡人饮供水工程项目建设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如下: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供水规模1765立方米/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区和输、配水管网等。
2、建设地点:隆安县布泉乡。
3、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纸包括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计划投资:约450万元。
5、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工程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地点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1302室。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携带以下资料前往购买:(1)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未实行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提供);(3)有效的资质证书(正副本);(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未实行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提供);(5)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 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7)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要求为工程师及以上资格);(8)施工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考核C证;(9)有关工程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5大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提供2015年5月至2015年10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10)介绍信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单位报名时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日期必须为招标公告日期内);(11)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有效期限在招标公告期内)。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29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隆安县农村改水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652251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0771-5508611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13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