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部工业新城(三期)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永发综【2015】1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安尼葛开发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及标段:本项目投资额约 978万元,本次招标为一个合同标段;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北部工业新城(三期)污水管网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工期: 18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应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或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 月 10 日至2015年 12月 16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 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纸质标书需前往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永安市南山路199号)或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永安市鑫科时代广场A1栋-511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另外配售,售后不退;
4.2. 招标资料下载: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0元/次),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2015年12月 24 日 24时前)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 (在汇款凭证上清楚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应以单笔款项汇出)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6.4. 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递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5.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时间、方式:中标单位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按现行有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单位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账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 时30 分,提交地点为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厅(永安市南山路199号);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纸质标书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拟派出的建造师必须到场,拟派出的建造师可作为授权代理人。)
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未按要求提交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试运行期间,评标工作按照先评审纸质投标文件,再评审电子投标文件的程序进行,并以纸质投标文件的评标结果为准。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965312309、0512-58173200、400-850-330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永安市尼葛路1666号,邮编: 366000
电 话:13666981885 联系人:叶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97栋,邮编:365000
电话:18806090006 13515987866 传真:0598-8218483 联系人: 曲先生、李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账户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35001646007059565656-0125
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 永安市建行 ;
账 号: 35001646007050005425 ;
账户名称: 永安市建筑业协会 。
交易中心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永安市住建局附楼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