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发改投[2014]321号、增发改投[2013]53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发包价达到穗纪字[2013]3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广州市增城区妇幼保健院现对增城市妇幼保健院中医科业务用房改造工程、增城市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市妇幼保健院中医科业务用房改造工程、增城市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20-8273898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20-82627566
监理单位: /
设计单位:广东中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市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增城市荔城街健生路2号
四、项目概况:增城市妇幼保健院中医科业务用房改造工程:实施业务用房改造工程,改造面积140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为:原阁楼改建为仓库60平方米,室内装修(首层间隔三间诊室和配剂、发药间),安装水电和监控系统等。增城市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对原有污水处理设备、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工程,将原自然沉淀池改造成带搅拌装置的混凝池和沉淀池,并安装二氧化氯发生器、PAC、PAM自动加药装置、污泥储桶、自控、电气、管材等相关配套设施。
五、承包内容、规模、发包价、承包方式、工期要求及保修期:
1、项目编号:JX2015-3444
2、承包内容、规模:增城市妇幼保健院中医科业务用房改造工程:实施业务用房改造工程,改造面积140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为:原阁楼改建为仓库60平方米,室内装修(首层间隔三间诊室和配剂、发药间),安装水电和监控系统等。增城市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对原有污水处理设备、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工程,将原自然沉淀池改造成带搅拌装置的混凝池和沉淀池,并安装二氧化氯发生器、PAC、PAM自动加药装置、污泥储桶、自控、电气、管材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3、本项目发包价为人民币500434.46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3839.44元,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3552.65元。承包意向人填写的承包价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与以上金额不符的报名将被拒绝。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5、工期要求:2015年 月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6、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承包意向人按建设单位公布的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作为承包价及承包价的清单报价,并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交易公告:从2015年12月11日00时00分至2015年12月17日23时59分。
注:交易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施工图纸、发包价。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若因此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八、网上报名时间及承包意向有效期:
1、网上报名时间:从2015年12月11日00时00分至2015年12月17日23时59分。。
注: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须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报名结束后可进行摇珠。
2、承包意向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记起)
九、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 摇珠时间:2015年12月18日15时00分。
2. 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2 开标室(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室)。
3. 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澄清或修改中的相关信息。
十、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小额工程企业库中。
2、承包意向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承包意向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小型项目负责人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未明确专业的,以小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6、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7、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0 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未在交易公告第十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二、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登记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登记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三、发包通知书发放前建设单位对承包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十五、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三日内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妇幼保健院
异议受理电话:020-82738986
地 址:增城市荔城街健生路2号
十六、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工程施工图纸及发包价(含工程量清单)。
十七、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增城市荔城街健生路2号。自2015年 月 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十八、建设单位须将交易公告报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