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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1 14:28:3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招标编号: GDCX-JGZB15-629

1.1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亦称 “ 招标代理机构 ” ),受招标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招标人 ” )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 一步开标 ) 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企业(以下简称 “ 投标人 ” ),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 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2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3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4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5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监理服务期。

1.2.6 标的物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 ) 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同挡次、同一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分包商,分包商须具有 1.2.11 条所列的业绩,投标人的分包商须具有完善的 ISO-9000(2000 版 ) 系列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1.2.7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8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 5 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 1.2.9 条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2.10 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监理

资质: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近 5 年内两个与本项目相似的全过程监理业绩,并至少有一个监理项目已经顺利投运。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复印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施工范围及主要工程量、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C” 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本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及配套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完成工程后评价和工程达标及申报优质工程等全过程监理和服务,其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土建工程 ( 基坑土方挖运、地基处理、桩基础施工、项目厂房施工 ) 、安装工程、工艺工程、土建屋面及钢结构等建筑维护结构、消防工程、电气工程、热控工程、相应的预留预埋管线、各种试验及检测、原油库控制系统改造、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厂区部分管网改造、凝结水回收系统改造工程、各专项验收全过程施工监理及场区内道路、绿化工程,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附属配套工程等全过程监理和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6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 年 12 月 14 日起 -2015 年 12 月 18 日内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 9 : 00 至 12 : 00 ,下午 1 : 00 至 4 : 00 (北京时间)。

1.8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国电招投标网 ( 网址: http://www.cgdcbidding.com) 的会员 。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国电招投标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1.9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从公司的账户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的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购买方式。通过个人账户购买的招标文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

( 2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 a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 b )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国电招投标网客服中心联系。

1.10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设备名称和规格

招标文件售价 ( 元 )

监理期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 ( 万元 )

1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监理

1200

暂定: 2016 年 01 月 25 日 -9 月 30 日

GDCX-JGZB15-629

2

1.1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5 日,北京时间 14 : 00 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人送达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地点为北京新大都饭店(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电话: 010-68319988 详见大堂指示牌。

1.13 开标时间和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5 日北京时间 14 : 00 整,地点为北京新大都饭店(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电话: 010-68319988 。具体会场见会议地路标。

1.14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5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平台上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保证金移交、退还以此为准。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帐 号: 326660100100001321 (请勿将标书费汇入此账号)

1.16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招 标 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电 话: 0952-3615102

联 系 人:杨丽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邮 编: 100045

电 话: 4000184000-1-8069

传 真: 010-58688234

邮 箱: gdjtqgz@163.com

联 系 人:乔桂增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 88 号国电接待中心 1 层

邮编: 100055

邮箱: 4000184000@b.qq.com

工作时间: 9:00-12:00 , 13:00-17:00

会员注册电话: 4000184000-1-8040 、 8045

会员费发票查询电话: 4000184000-1-8042

标书购买电话: 4000184000-1-8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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