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批准,现就污水直排口截流改造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泵站及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污水直排口截流改造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泵站及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 QXCG2015E021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号 |
采购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站 |
座 |
6 |
2 |
一体化污水泵站 |
座 |
9 |
本项目采购预算: 3503.3 万元 |
六、本项目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17 日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 165 号 2 楼 213 室);由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文件:①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介绍信原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
招标文件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标书,不含图纸及资料费)。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350000.00 )。
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并于开标时间前的一个工作日的 17 时前到达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银行账号: 087886120100304013378
十、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9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广西南宁市纬武路 165 号 1 楼开标大厅)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9 时 00 分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广西南宁市纬武路 165 号 1 楼开标大厅)开标。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海燕 联系电话: 0771-582636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南宁市纬武路 165 号 213 室)
联系人:何坤黎 联系方式: 0771-2801938 传真: 0771-2821089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0771-5826208
招标人: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