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净月湖畔住宅小区项目已由相关机构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质勘察和基坑支护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净月湖畔住宅小区项目地质勘察和基坑支护设计。
2.2 项目概况:规划中的净月湖畔住宅小区项目位于郑东新区龙湖区域朝阳路南,鑫睿路北,龙翔四街东、龙翔五街西。用地面积约54367平方米,建筑高度<24米。
2.3 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勘察完毕后向招标人提交《勘察成果报告》,并根据工程进度配合设计单位、施工等单位的工作,对工程建设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内的全程跟踪服务。
(2)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深基坑工程设计,包括:支护方案、地下(表)水处理(排水、降水、止水等)措施、施工区域内土方开挖回填方案等的施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深基坑支护论证)、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相关的技术服务等。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勘察成果达到《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要求,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6 勘察周期:20日历天,基坑支护设计周期1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012年1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勘察业绩和基坑支护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时提供合同和相关证明文件);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证书,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2012年1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勘察和基坑支护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合同中不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需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2 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至少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且上述对象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5 其他要求
3.5.1 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是本企业人员,报名时需提供2015年7月以来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仅提供身份证)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1.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1.3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
4.1.4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资料;
4.1.5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6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6款应根据“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
(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时间、地点
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8日(12月13日-12月15日不受理),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5号楼(商务内环路与九如东路交叉口未来国际)1单元1503室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基运投资大厦12层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5号楼(商务内环路与九如东路交叉口未来国际)1单元1503室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传真:0371-86103586
电子信箱:395713904@qq.com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