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汤阴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由安发改城市【2012】47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汤阴永兴源污水净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汤阴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
2.2 项目概况: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0.5万m³/d,远期规模1万m³/d
2.3 招标范围: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地勘)等工作。
2.4 勘察、设计周期:1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应以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定为准,并符合国家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作共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师证(给水排水专业);
3.4 2012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指具有不低于1万吨/天处理能力的城市污水工程的设计合同);
3.5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日期在购买文件时间之内,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月 14日至 2015 年12月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至 11:30,下午 14:30至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门前广场西侧)进行报名并领取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委托代理人到场并携带以下证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证;
(3)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师证(给水排水专业);
(4)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上述所有证件须查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无告知函原件、复印件不接受投标报名)。
4.3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5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持购买招标文件所开具的发票入场,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 月 5 日上午 9时 00 分,地点为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广场西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汤阴永兴源污水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先生
电 话:13401293355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2-3762516
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2-3802626
附件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X年X月X日看到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获悉, (招标人名称)将进行 项目建设招标,我公司拟参加该项目投标,特向贵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手机: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 手机:
授权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手机:
公司办公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以下资料: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3、公司资质证书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7、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8、法人身份证;
9、授权委托书;
10、授权人身份证;
注: 各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留检察院机关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