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西市临洮县东峪沟水厂应急供水管网工程已由临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发[2015]50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和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定西市临洮县东峪沟水厂应急供水管网工程
2.2建设地点: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
2.3招标范围:
2.3.1本工程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及竣工验收资料相关设计工作;
2.3.2主体工程(含临时工程)、工程主要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总承包;
2.3.3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及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总承包;
2.3.4第2、3款永久性工程建设需要的临时工程建设任务及项目施工总承包需要的建设管理费(指为开展施工总承包所需要的施工管理费)。
2.4建设规模:工程设计供水规模3000m³/d, 年供水量115.6万m³。应急供水按40L/人.d计算,综合按50L/人.d计算,设计供水人口60000人。
2.5建设内容:埋设1.6MPaDN280UPVC管6km,埋设φ273*8钢管26.5km,新建各类闸阀井40座。
2.6工程计划工期6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7月19日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1标段为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2标段为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提交本企业近3年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近3年指2012、2013、2014年。
3.1.1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投标单位
3.1.1.1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具有水利行业乙级资质设计单位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由设计单位牵头。项目经理应取得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应取得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企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配置在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须分别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相应类别A类及B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配置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须是记载于投标人企业信用信息《公告》上的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有效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且在本项目中不得兼岗。
3.1.1.2施工企业资质范围可承接项目规模须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注册资本金不能低于2000万元;企业主要关键岗位人员资格、岗位类别需附相关资格证明,并附2015年1月至7月社保清单;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招标标段施工的能力。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信誉良好。
3.1.1.3近五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业绩3个及以上;(附工程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承担本工程的相应能力。
3.1.2施工监理投标单位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具有从事过类似工程总监工作经验(以签订合同复印件为准),拟派驻现场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附相关社保证明),其中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高级技术职称和水利部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监理工程师须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水利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开据日期为发布招标公告日后)。
3.3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明确牵头单位是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本项目的实施发挥主导作用,并附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6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可以在线购买标书。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在线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版标书。(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最下端“公共服务平台”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网上发售标书的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网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5日起至2015年12月29日,每天0:00点至24:00点。网上发售标书办理流程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通知公告”中“平台实行网上发售标书的通知”。
4.2招标文件售价: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标段每份2000 元,监理服务标段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一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上午9:30分,集合地点为临洮县东峪沟水厂。
6.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其他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6608 0001 2189 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29号
联 系 人:吕佐岳
联系电话:0931-815530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飞雁街118号
联 系 人:马超
联系电话:0931-2909762/13669328821
传 真:0931-2909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