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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中心城区给水管网建设与改造一期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重)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2-29 14:54:0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中心城区给水管网建设与改造一期工程项目监理服务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2012]303号文《关于贵港市中心城区给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贵港市中心城区。

  建设规模:一期工程共11条道路,敷设给水管道总长15593.3米。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概算总投资为2781.63万元。

  监理酬金估算额:约 60.05 万元。(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计算)

  工程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合格止。

  质量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监理规范要求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招标范围:贵港市中心城区给水管网建设与改造一期工程项目经评审的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内容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3.2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备注: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时间的限定原则上按近三年】,类似工程指: 近三年企业完成过质量合格的项目建安投资额在2500万元以上(含2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一项以上。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①广西区外企业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无在监工程证明文件;②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

  4.2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2 月 29 日至2016年 3 月 4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现场报名。

  联系人:黄健林,联系电话:0775-2911848。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实地报名者,请于2016年 2月 29日至2016年 3 月 4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购买招标文件。

  4.4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4.5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3 月 21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和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原件。投标担保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如下:

  合同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6.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6.2.1、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6.2.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6.2.3、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6.2.4、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6.2.5、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6.2.6、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6.2.7、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7、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

  10、交易服务单位: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1、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11.1、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0775- 4563428

  11.2、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229802

  1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张钊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75-4291239 电话:0775-4267776

  传真:0775-4291239 传真:0775-4267776

  地址:贵港市迎宾大道房产局管理大厦8-11楼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地产安置小区4幢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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