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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大道、产业大道及旧墟一期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2016-2-29 16:09:4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根据清新发改 [2015]171 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现对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大道、产业大道及旧墟一期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大道、产业大道及旧墟一期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二、招标单位: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黄生 联系电话: 0763-5772666

  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西闸街 8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 生 联系电话: 0763 - 3378988

  地址: 新城连江路 55 号城市花园小康苑 12 栋 1 梯 904 房

  招标监督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股

  投诉电话: 0763―5810683

  三、建设地点: 清新区太平镇

  四、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包括铺设 D1000 污水管网 1500 米 ,顶管 D1000 污水管 650 米 ,水平导向钻进 5500 米 ,拆除修复混泥土路面 3000 平方米 (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 、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 、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 建设内容包括铺设 D1000 污水管网 1500 米 ,顶管 D1000 污水管 650 米 ,水平导向钻进 5500 米 ,拆除修复混泥土路面 3000 平方米。工期 200 天;招标控制价 41523260.48 元(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 998630.24 元) ] 。

  六、资金来源:由财政拨款解。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并向招标代理缴纳人民币伍佰元招标文件制作费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 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 1 )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网上交易服务大厅 ” 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

  ( 2 )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 4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一)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 适用于按照建建 [2001]82 号文标准颁布的旧版资质证书 )

  ②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 适用于按照建市 [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3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 、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为 A 级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5 、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注:( 1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 2 )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 1 至 5 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6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 、提交清远市范围内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原件。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 .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 .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5 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0763 - 5772666

  地 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西闸街 8 号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QYZB2015-11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十九、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日程安排

项目名称

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大道、产业大道及旧墟一期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工程编号

G20160226011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2016-02-29 08:30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2016-03-25 09:30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

2016-02-29 08:30

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2016-03-15 17:30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

2016-03-25 09:30

投标截止时间(网上报价)

2016-03-25 09:30

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开始时间

2016-03-25 08:30

现场递交投标资料结束时间

2016-03-25 09:30

项目负责人签到开始时间

2016-03-25 08:30

项目负责人签到结束时间

2016-03-25 09:30

标段名称

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大道、产业大道及旧墟一期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

4420002016021801QX

开标时间

2016-03-25 09:30

开标地点

开 标 二 室

评标时间

2016-03-25 10:00

评标地点

评 标 一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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