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沛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的创新,同时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效率,沛县政府决定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沛县供水 PPP 项目(以下简称 “ 本项目 ” ),并授权沛县水利局为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下称 “ 申请人 ” )采购工作,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构成:本项目由地表水厂(含深度处理)、市政管网(含水源地保护、区域供水管网、老城区管网改造)、 13 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含区域供水与农村饮用水支网对接)四部分组成。主要项目内容如下:
项目组成 |
新建 / 存量 |
项目内容 |
投资额约(亿元) |
时间计划 |
地 表 水 厂 |
新建 2.3 亿 |
地表水厂二期, 10 万 m 3 /d |
1.4 |
2018 年 12 月底前 |
深度处理规模 20 万 m 3 /d |
0.9 |
2017 年 12 月底前完成 10 万 m 3 /d , 2018 年 12 月底前整体完成 20 万 m 3 /d | ||
存量 2.75 亿 |
地表水厂一期, 10 万 m 3 /d |
1.57 |
— | |
地表水厂已建管网资产 |
1.18 | |||
市 政 管 网 |
新建 5.1 亿 |
老城区 DN1000 ~ DN200 管网改造工程 46.76km 中未实施路段部分 |
0.5 |
2016 年 12 月底前 |
区域供水 DN1200 ~ DN400 管网建设工程 278km 中开发区及未实施乡镇部分 |
4.6 |
2016 年 12 月底前完成开发区管网对接,整体 2018 年 12 月完成,自备井关停同步完成。 | ||
13 个建制镇污水 厂 |
存量 2.1 亿 |
13 个建制镇污水厂,已建成总规模 5.15 万 m 3 /d |
0.87 |
— |
13 个建制镇污水厂管网资产 |
1.23 | |||
农村饮水安全工 程 |
新建 2.79 亿 |
2.43 万 m 3 /d (按人头测算,计划 28 眼井, 3094 公里管网) |
1.15 |
2016 年 12 月底前 |
含区域供水与农村饮用水支网对接工程(计划 194 公里 ) |
1.64 |
2018 年 12 月底前 | ||
合计 |
15.04 |
— |
2 、 PPP 合作模式
( 1 )本项目采取 ROT 模式实施。经营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肆亿捌仟伍佰万元整( RMB485,000,000.00 )。
( 2 )项目总投资约 15.04 亿元。成交申请人与沛县政府指定的出资代表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按照 30% 注册项目资本金 4.512 亿元,股权结构 1 : 9 ,政府方以现金出资 0.4512 亿元,申请人以现金出资 4.0608 亿元,剩余 10.528 亿元由申请人自筹或通过项目公司向银行融资解决。
( 3 )采购人与项目公司签订《 PPP 项目合同》等协议,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优化、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及权益无偿移交给沛县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 4 ) PPP 项目合作期: 30 年(含建设期 3 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 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
1 、 本次采购的社会资本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2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新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不早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 、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银行资金证明,且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
4 、申请人在中国投资(包括由其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单个项目规模等于或高于 10 万 m 3 /d 的供水项目、等于或高于 5 万 m 3 /d 的污水处理项目各不少于 1 个(供水、污水处理业绩均为一次性获取的项目合同,可分期建设、运营。以合同为准)。
5 、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6 、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
三、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资格预审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预审公告在 “ 江苏政府采购网 ” 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预审文件在 “ 江苏政府采购网 ” 上免费下载,申请人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参与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 025-83668500 )。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预审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 江苏政府采购网 ” 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时间: 2016 年 3 月 23 日 8 : 30-9 : 30
接收截止时间: 2016 年 3 月 23 日 9 : 30
接收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 145 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楼
接收人: 胡如兵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合格投标人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可作为合格投标人参加下一轮竞争性磋商谈判。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竞争性磋商谈判。
六、预审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 1 份 副本份数: 4 份
七、其他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本次预审联系事项
1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 123 号 6 楼
邮编: 210029
采购中心联系人: 胡如兵 联系电话: 025-83668521
2 、采购人:沛县水利局,地址:江苏沛县沛公路 2 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 221600
采购人代表: 吴峰 联系电话: 0516-89676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