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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鹤庆县县城北门街棚户区改造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3-2 15:48: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鹤庆县县城北门街棚户区改造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经鹤发改投资【 2015 】 222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鹤庆县县城北门街棚户区改造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

二、建设单位:鹤庆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三、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四、工程地点:云鹤镇北门街;

五、招标类别:施工招标;

六、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七、工程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八、工程规模及范围如下:

工程建设内容

工程造价(万元)

1 .道路改造:改造总长 223.826 米、宽 4 — 8 米街道路面,路面铺设毛面五花石; 2. 排水管道安装:埋设 DN400 雨水管 223.826 米, DN400 污水管 223.826 米; 3. 其他:埋设 DN100 自来水管 223.826 米及弱电、路灯和天然气管道工程。

约 190

九、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一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授权同一代理人针对本项目办理报名事宜,同一投标人多报或重复报名均视为无效报名。

十、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一、报名须知:投标申请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经劳动部门鉴定的授权代理人劳动合同原件,云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入滇备案相关证明资料原件。以上证件需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资质条件、证件不齐备的申请将被拒绝。建造师人选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更改。

十二、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 18 号文件规定,中标公示期满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未办理进场交易证明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其后继手续。

十三、报名时间: 2016 年 3 月 2 日至 2016 年 3 月 8 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 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十四、报名地点:鹤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 ( 云鹤镇花园小区 25 号原县宣传文化中心、兰花市场往西 200 米 ) ;

十五、联系人电话: 0872-4129993

招标人:鹤庆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昊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鹤镇鹤阳西路 90 号 地址:大理市下关榆祥路金叶苑 1-1-401

联系人:李工 联系人:王、黄

联系电话: 0872-4133178 联系电话: 13508720763 、 18789873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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