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有关部门批准,受吉利区污水处理厂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洛阳市吉利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洛阳市吉利区污水处理厂生产用药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商和销售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 、项目名称:洛阳市吉利区污水处理厂生产用药项目
2 、采购编号:洛吉政采 [2016]1-1 号
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招标内容:
产品名称 |
产品要求 |
数量(吨) |
盐酸 |
工业级吨纯 31% 以上 |
30 (暂定) |
氯酸钠 |
工业一级品,含量为 99% 以 上 |
10 (暂定) |
聚合氯化铝 |
浓度(氧化铝含量)大于 29 % |
10 (暂定) |
阳离子聚丙烯酰氨 |
分子量上机试验确定(需提前带样品到污水处理厂实验) |
5 (暂定) |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2 、 2014 年以来至少完成过 1 项同类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具备的条件,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1 、报名时间: 2016 年 3 月 4 日 - 2016 年 3 月 10 日 ,每天 9 : 00-11 : 30 , 15 : 00-17 : 00 (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洛阳市吉利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洛阳市吉利区河阳路中段)。
3 、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免收招标文件费。
4 、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业绩合同。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 年 3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洛阳市吉利区财政局 4 楼。
六、 招标人:洛阳市吉利区污水处理厂 招标机构:洛阳市吉利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王志勇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 0379-66925091 联系电话: 0379-66912537
吉利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