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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樟村四明山烈士陵园供水井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6-3-7 10:40: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波市樟村四明山烈士陵园管理处委托,就宁波樟村四明山烈士陵园供水井工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宁波樟村四明山烈士陵园供水井工程项目

  二、采购编号:YZ-ZFCG(2016)-006

  三、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工商注册经营许可和办理过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的企业;

  (2)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甲级工程勘察证书;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nbzfcg.cn)和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 )免费下载,下载后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2016年3月15日上午9时前发传真至本中心并电话确认,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方应于2016年3月16 日下午2时前向招标方提供(必须到账)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6年3月16 日下午2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二)(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时,随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3月16 日下午2时(北京时间),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樟村四明山烈士陵园管理处 马新奇 18057427088

  采购代理机构: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张洁 0574-88225207 0574-2883019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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