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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上虞区东关街道2016年(新丰村、高旺村、三丰村、凌江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招标

发布时间:2016-3-7 9:38:5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招标编号:2016( 2 )-5号

  上虞区东关街道2016年(新丰村、高旺村、三丰村、凌江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经虞发改设计(2016)7号文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涉及新丰村、高旺村、三丰村、凌江村4个村2040户,总造价约2510万元,建设地址位于上虞区东关街道4村,计划于2016年建成。项目业主为 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资金来源为 自筹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委托代理机构为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上虞区东关街道2016年(新丰村、高旺村、三丰村、凌江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监理,主要内容为新建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池等工程。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510万元。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监理服务工作包括该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养护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监理服务期31个月,其中施工工期7个月、保修责任期24个月。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总监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根据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无法录入的,视同项目总监理存在在建工程,取消中标资格。

  (三)监理班子人员要求:本标段须配备具有监理岗位证书的监理人员不得少于5名,其中必须具有下列人员:总监1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省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监理员市政公用工程专业3名。要求做到一村一监。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并缴纳交易席位费。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 28 日 上午9 时 00分;

  2、提交方式:

  2.1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2.2 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市民中心一路8号三楼(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各类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小苏:18051855053。

  招 标 人: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上虞区东关街道  

          联 系 人: 杜先生  

          联系电话: 13758568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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