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大湖溪沥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经发改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向国内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惠州市大湖溪沥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二)建设单位:惠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
(四)工程规模:本次河道整治范围起自惠福大道,止于文头岭排涝站,以“防洪减灾、改善水质、美化环境、有序组织交通、完善配套设施”为目标,实施防洪排涝、水质改善、景观美化和道路交通等四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治理河道总长约4.9km;铺设截污管道约 9.74km ,改造文头岭污水提升泵站1座,新建支流截污闸 3 座、泄压井1座;规划景观面积约 43 公顷;新建道路约6.23km,新建绿道约 7.58km 等。该工程总投资估算7.4亿元。
(五)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惠州市大湖溪沥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含可研)。
2 、招标内容:惠州市大湖溪沥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各设计阶段的工程勘察(包括:工程勘察、工程测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工作,及设计各阶段相应的工程征地移民、水土保持等专题报告,项目施工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服务等。
3 、质量要求: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勘察设计规范。
4 、工期要求
4.1 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工期:提交惠州市大湖溪沥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含水土保持专题报告、工程征地移民专题报告 ) 工期为20天 ( 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4.2 初步设计报告设计工期:提交惠州市大湖溪沥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成果工期为20天 ( 按可行性研究批准时间起计);
4.3 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工期:各工程项目提交施工设计成果工期为10天,(按初步设计批准时间起计,含招标设计文件设计工期)。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投标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以水利设计单位为牵头方,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3家):
1. 具有工程咨询水利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以下2.1~ 2.3 项工程设计资质:
2.1 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2 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3 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4. 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丙级以上(或以上)资质;
5.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勘察负责人具有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水利专业分项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市政专业分项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风景园林专业分项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6 .水利设计企业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公示;
7. 市外勘察、风景园林及市政工程设计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8.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查询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证明由其所在单位向检察院申请出具)。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报名、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开标出场均由牵头单位实施。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投标人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 、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 ( 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 、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费用应于开标现场企业签到前递交。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 、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3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11号窗口,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联合体时含各成员);
(3)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时含各成员);
(4)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5)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
(6)勘察负责人的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
(7)水利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
(8)市政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
(9)风景园林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
(10)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时含各成员)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是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联合体各方法人同时授权牵头单位交易员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11)报名人员(即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交易员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交易员,并须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已录入交易员信息)及身份证原件。
(12)投标企业(联合体所有成员)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13)市外勘察、风景园林及市政工程设计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网页截图打印件)
(14)水利设计企业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公示的证明(网页截图打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投标报名回执表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联合体成员的证件和材料盖各自公章。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核查。
4 、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5 、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 、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 0752-2688223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林先生 电话:020-85530826-613/13536328646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752-7121018
备注:若是联合体报名,投标报名回执表必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