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温岭市水环境治理中心温岭市北城污水处理厂(城北、新河)改扩建及管网工程PPP项目投资人采购的资格预审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温岭市水环境治理中心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授权,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温岭市北城污水处理厂(城北、新河)改扩建及管网工程PPP项目投资人进行采购,采购形式为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欢迎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温岭市北城污水处理厂(城北、新河)改扩建及管网工程PPP项目。
项目实施机构:温岭市水环境治理中心。
项目性质:新建+存量项目。
项目位置:浙江温岭市。
建设内容:北城污水处理厂(现状采用改良型SBR工艺,计划采用“MSBR+一体化MBR+臭氧”工艺),已建污水处理厂0.5万吨/日,一级B出水(已投资2791万元);污水管网22.58公里(已投资3876万元)。污水厂扩容提标改造至1万吨/日,全部准四类出水(计划投资3500万元)。无新的污水管网建设。
新河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污水处理厂0.8万吨/日,一级B出水(已投资4000万元);泵站2座,规模1.6万吨/日(已投资730万元);已建污水管网27公里(已投资6200万元)。污水厂提标改造到准四类出水(计划投资2600万元)。无新的污水管网建设。
投资规模:总投资约2.37亿元,其中存量部分2.02亿元,增量部分0.35亿元。
合作期: 20年,其中项目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8年。
运作模式:本项目存量部分采取TOT运作模式,增量部分采取BOT 运作模式。
合作范围:在合作期限内,中标投资人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
资金来源:社会资本。
股权比例:社会资本方占股100%。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资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如为联合体的,运营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
3.4企业业绩:运营公司具有单体设计规模1万吨的运营业绩不少于三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具有1万吨施工业绩不少于一个;
3.5 2014或2015年度公司负债率在75%以下(如为联合体的运营公司负债率在75%以下)(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3.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罗列清单);
3.7 资格预审申请人过去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8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承诺函)
3.9 温岭市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温岭市人民政府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3.10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投资人和施工总承包企业;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运营公司;
(3)如是联合体的,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资料;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即日起至 2016年3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3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3月25日16时30分,地点: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国信招标窗口)。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岭市水环境治理中心
联系人: 张昌明
联系电话: 13608866677
2、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九龙商业街308号二楼
联系人:童再军
联系电话:18013933578、0576-81625199
传真:0576-816251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6-8608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