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20160204-GC01-G1-2
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一阶段) 已由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 以 长高 发改字【2015】29号文件及 长高 发改字【2015】51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柏林水务长春长德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规模: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一阶段) 。
2.2 标段划分:共划分 2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 1标段:为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一阶段) 全部工程提供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2标段: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一阶段),2.5万吨/日(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深度处理间、鼓风机房及变电所、污泥浓缩脱水间、厂区综合泵房及锅炉房、综合楼等,总建筑面积2697.19平方米)。
2.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且已落实。
2.5 工程建设地点:长德甲一街以西。
2.6 计划工期:2016年04月07日至2016年10月31日。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 次招标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 2 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要求: 1标段 投标人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2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1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
3.4 2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 .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6 1- 2标段 入吉企业 在我省承揽 项目 应 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 (详见吉建管〔20 16 〕1号文件) 。
3. 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4年)不亏损。
3.9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
3.10 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投标报名一个标段。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 6 年 03 月 08 日至 201 6 年 03 月 14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_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处)硅谷商务五楼510A室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法人持身份证并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标段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整个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具有 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近三年(2012年-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近三年(2013年-2015年)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标段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 1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5 ) 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企业法人、专职安全员及注册建造师的安全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整个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8)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9)具有 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近三年(2012年-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近三年(2013年-2015年)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标段 1000 元/份,2标段 2000 元/份,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 ( 含邮费 )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 ( 含手续费 ) 后 3 日内寄送。
4.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 6 年 03 月 30 日13时00分 ,地点为 长德新区管委会开标室 。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 组织招标 ;
5.5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柏林水务长春长德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德新区
联系人: 吕 经理
电 话 : 18946751558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
邮编: 130012
联系人: 姚萍
电话:0431―85832429转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