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上实环境高新(潍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世界之窗商务大厦14楼 联系方式:0536-8207806
三、项目名称:上实环境高新(潍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所需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HD-2016-LX007
四、招标内容及资格要求
标段 |
招标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标段 |
潜污泵设备等;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附件 |
二标段 |
搅拌器设备等;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 |
三标段 |
鼓风机、曝气管设备等;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 |
四标段 |
斜管沉淀池设备等;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 |
五标段 |
脱氮滤池及配套设备等;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 |
六标段 |
紫外消毒系统设备等;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 |
七标段 |
离子除臭系统等;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 |
八标段 |
甲醇投加系统等;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 |
九标段 |
电气、自控仪表等;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8日—3月12日(09:00-11:30,13:30-17:00)。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世界之窗商务大厦14楼(潍坊市健康街与金马路交叉口东南角紫京国际大酒店14楼招标二部)
方式:自行领取
七、投标截止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联系人:田中、董伟伟、相清 联系电话:15621751711、15095192584、15244411097
十、其他:报名时必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设备授权委托书、业绩材料、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单位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
2016年3月8日
附件:
公共条件 1.投标人应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合法生产商,或具有合法生产商正式授权的代理商,提供所投标段进口设备的原产地证明。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该机构必须具有设备生产商的售后服务授权,能提供48小时内现场响应服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标段 |
各标段其他条款 |
一 |
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5年必须完成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5个及以上不低于50000m3/h 处理水量潜污泵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
二 |
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5年必须完成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5个及以上不低于50000m3/h 处理水量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
三 |
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5年必须完成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5个及以上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
四 |
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5年必须完成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5个及以上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
五 |
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5年必须完成过曝气生物滤池系统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2个及以上不低于10000m3/h 处理水量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如合同、验收报告或用户意见书等)。 |
六 |
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5年必须完成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5个及以上不低于50000m3/h 处理水量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
七 |
1.投标人所提供的必须是高能离子除臭设备,具有进口离子管、离子发生器制造单位(或其驻中国总代理)签发的使用于该项目中《设备提供授权书》。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为高能离子除臭设备;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近5年至少完成3个处理能力达到5000 m3/h的相关业绩,并且至少应具有1个单套处理能力达到10000m3/h 并成功运行2年以上的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
八 |
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5年必须完成过甲醇投加系统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总包安装的3个及以上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如合同、验收报告或用户意见书等)。 |
九 |
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5年必须完成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3个及以上不低于50000M3/h处理水量电气或自控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如合同、验收报告或用户意见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