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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上实环境高新(潍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所需设备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2016-3-8 17:17:0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一、招标人:上实环境高新(潍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世界之窗商务大厦14楼 联系方式:0536-8207806

三、项目名称上实环境高新(潍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所需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HD-2016-LX007

四、招标内容及资格要求

标段

招标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潜污泵设备等;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附件

二标段

搅拌器设备等;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

鼓风机、曝气管设备等;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四标段

斜管沉淀池设备等;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五标段

脱氮滤池及配套设备等;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六标段

紫外消毒系统设备等;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七标段

离子除臭系统等;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八标段

甲醇投加系统等;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九标段

电气、自控仪表等;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8日—3月12日(09:00-11:30,13:30-17:00)。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世界之窗商务大厦14楼(潍坊市健康街与金马路交叉口东南角紫京国际大酒店14楼招标二部)

方式:自行领取

七、投标截止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联系人:田中、董伟伟、相清 联系电话:15621751711、15095192584、15244411097

十、其他:报名时必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设备授权委托书、业绩材料、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单位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

2016年3月8日


附件:

公共条件

1.投标人应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合法生产商,或具有合法生产商正式授权的代理商,提供所投标段进口设备的原产地证明。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该机构必须具有设备生产商的售后服务授权,能提供48小时内现场响应服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

各标段其他条款

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5年必须完成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5个及以上不低于50000m3/h 处理水量潜污泵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5年必须完成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5个及以上不低于50000m3/h 处理水量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5年必须完成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5个及以上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5年必须完成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5个及以上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5年必须完成过曝气生物滤池系统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2个及以上不低于10000m3/h 处理水量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如合同、验收报告或用户意见书等)。

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5年必须完成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5个及以上不低于50000m3/h 处理水量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1.投标人所提供的必须是高能离子除臭设备,具有进口离子管、离子发生器制造单位(或其驻中国总代理)签发的使用于该项目中《设备提供授权书》。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为高能离子除臭设备;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近5年至少完成3个处理能力达到5000 m3/h的相关业绩,并且至少应具有1个单套处理能力达到10000m3/h 并成功运行2年以上的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5年必须完成过甲醇投加系统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总包安装的3个及以上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如合同、验收报告或用户意见书等)。

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5年必须完成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3个及以上不低于50000M3/h处理水量电气或自控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如合同、验收报告或用户意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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