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第五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泾河源镇污水处理厂)已由宁环发【2015】1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泾源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代理机构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泾源县泾河源镇
规 模:1、新建总规模为1500?/d的污水处理厂一座,一期规模750?/d。
2、3S一体化氧化沟、接触消毒池及计量渠各一座。
3、新建管径D800的钢筋混凝土管道750m。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3.标段划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外地企业须一级)执业资格;具有良好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察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 至 2016年 3月 14 日 ,在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外地企业需一级)、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泾源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地 址:泾源县
联 系 人:黄 勇
电 话:0954-501301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开发区福馨园东15号楼1003室
联 系 人:马 霞
电 话:1879504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