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上实环境高新(潍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世界之窗商务大厦14楼 联系方式:0536-8207806
三、项目名称:上实环境高新(潍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所需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HD-2016-LX007
四、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附件”现变更为:变更更告后“附件”
2、原招标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五、本项目联系人:田中、董伟伟、相清 联系电话:15621751711、15095192584、15244411097
2016年3月9日
附件:
公共条件 1. 投标人应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合法生产商,或具有合法生产商正式授权的代理商,提供所投标段进口设备的原产地证明。 2.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该机构必须具有设备生产商的售后服务授权,能提供 48 小时内现场响应服务。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标段 |
各标段其他条款 |
一 |
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 5 年必须完成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 5 个及以上不低于 50000m3/d 处理水量潜污泵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
二 |
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 5 年必须完成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 5 个及以上不低于 50000m3/d 处理水量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
三 |
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 5 年必须完成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 5 个及以上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
四 |
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 5 年必须完成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 5 个及以上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
五 |
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 5 年必须完成过曝气生物滤池系统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 2 个及以上不低于 10000m3/d 处理水量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如合同、验收报告或用户意见书等)。 |
六 |
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 5 年必须完成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 5 个及以上不低于 50000m3/d 处理水量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
七 |
1. 投标人所提供的必须是高能离子除臭设备,具有进口离子管、离子发生器制造单位(或其驻中国总代理)签发的使用于该项目中《设备提供授权书》。 2.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为高能离子除臭设备;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近 5 年至少完成 3 个处理能力达到 5000 m3/h (风量)的相关业绩,并且至少应具有 1 个单套处理能力达到 10000m3/h (风量)并成功运行 2 年以上的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
八 |
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 5 年必须完成过甲醇投加系统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总包安装的 3 个及以上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如合同、验收报告或用户意见书等)。 |
九 |
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 5 年必须完成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 3 个及以上不低于 50000m3/d 处理水量电气或自控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如合同、验收报告或用户意见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