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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界山镇卫生院医技综合楼附属设施及室外配套及二次装修工程(医疗污水处理池)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3-15 17:51:3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界山镇卫生院医技综合楼附属设施及室外配套及二次装修工程已由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泉港发改[2012]审30号、泉港发改[2015]审2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卫生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港区界山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43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医技综合楼,项目占地面积约15亩,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附属设施及室外配套项目,主要包括医院围墙、挡土墙、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大门、消防水池及泵房、医疗污水处理池、配电房、室外道路及总平面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25.1086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3.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未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

  3.4. 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泉建筑[2015]51号文件要求,中标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泉建交易【2009】7号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3月 16日08 时 00分

  至2016年3月20日17时30分通过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支付50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版本V1.04.05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预约订购,图纸另计,售后不退。订购图纸预约电话:0595-36160379。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9万元人民币 。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收款单位帐户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泉州泉港支行,

  开户帐号:100165030430010002;

  银行电话:13506015311;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泉港招2016第16 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

  间)。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于交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招标代理处,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提供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贴上本交易所提供的专用标签(注明交表序号和招标编号)并排放在收标室相应序号的柜子里,方便评标时查找。同时,将收件回执交给投标人,届时由投标人凭此回执退还原件。

  开标时,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交核对的所有原件需在K值抽取之前提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K值抽取之后不得进行任何的补充提交(相关资料夹在其他资料中,按未提交论处)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卫生院

  地址:泉港区界山镇 ,邮编: 362800

  电话:13506071265 ,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海南街15号楼401,邮编:362801

  电子邮件: qgpczj@163.com

  电话:13107879656 0595-36160379,传真:

  联系人:小曾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层

  联系电话:0595-6811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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