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低温除湿干化部分监理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低温除湿干化部分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低温除湿干化部分监理
2.2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纺织工业园内
2.3建设规模:通过技术改造,在鑫龙公司预留的空地上建设一套6*50t/d的污泥低温除湿干化系统,每年可将含水率约80~85%的约10.8万吨污泥减量至含水率约30%的3.85万吨左右。
2.4监理服务期限: 从工艺施工图审查开始至 设备、工艺系统安装完成并整体调试合格后,通过竣工验收(不包含主厂房建设部份)结束, 大约时间为12个月(仅供参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5.1招标范围: (1)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低温除湿干化部分从工艺施工图审查开始、至设备、工艺系统安装完成并整体调试合格后,通过竣工验收(不包含主厂房建设部份)全过程监理。
(2)监理范围工作包括以下专业:机务、电气及控制、焊接、安全监察等。
2.5.2 投标报价上限:在预算价69.7万元下浮20%,即 人民币 55.76 万元,不设下限,投标报价超出上限的为无效标。
2.6 服务质量要求:建设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并达到合格或以上质量验收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佛山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 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4.2.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
4.3 人员要求: 监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
(1)项目总监1人,持有国家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监理员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一人具备安全监理员证书。
4.4 类似业绩: 2010年1月至今期间内(以监理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个合同总额大于或等于55 万元 的监理服务的业绩,投标时提交监理合同复印件(投标方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供评标委员会审核】。
4.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建筑企业和人员(项目总监)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②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③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8、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3)必须遵循《招标投标法》中的有关条例。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南海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中“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
5.2 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6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16年3月22日17 时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3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39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0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共1.39万元。细节详见本招标文件的 附件《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 佛山市南海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南海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 号三楼) 。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投标人的 授权代理人 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3.1 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到场, 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 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 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持公司出具证明书 ) 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 本项目不需要递交原件,只需在相应的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的地方附上相关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但投标人必须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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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 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南海西樵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新城1栋1013室
联 系 人: 余敖勇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部麦炽坤
电 话: 0757-86811013 电 话: 0757-86253386
传 真: / 传 真: 0757-8631662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chuangnanz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