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设计项目已经湘新发改函[2015]119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及财政资金,现组织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设计项目;
2、 建设地点:梅溪湖国际新城
3、 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4、 投资估算: 约6.4亿元;
5、 设计周期: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评审通过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确认后40日历天提交施工图。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方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二、招标范围
完成本工程厂区界内全部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继续完善方案,并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同时提供相应的后续设计及服务。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准)必须承担过一座10万m3/d规模及以上污水处理厂设计任务。
4、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准)必须承担过一座10万m3/d规模及以上污水处理厂设计任务。
6、项目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准。项目业绩的证明资料以提供的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或项目规模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补充资料。
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参照《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6年3 月 16日起在湖南湘江新区网(http://www.csxdq.gov.cn—建设投资—招标公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com.cn)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 3 月 21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com—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九、设计补偿
招标人对中标人及其余投标人均不予补偿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5 月 3 日9: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相应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招标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