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招标条件 | |||||||||||||||
昌吉高新区2016年纬三路(西环路—经六路)给、排水工程项目 已经由(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科技局以“昌高产发[2016]54号”批准建设 )备案。招标人为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昌吉高新区2016年纬三路(西环路—经六路)给、排水工程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 562.00 万元,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 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
2.工程规模: 纬三路(西环路—经六路)K9级球墨铸铁给水管DN300长2054.6米,红线宽43米;纬三路(西环路—经六路)承插式钢筋混凝土(Ⅱ级)排水管DN400长2016米。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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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需要项目负责人 | ||||||||||||||||
四、 | 投标报名 | |||||||||||||||
1.报名时间: 即日起 至 2016/3/19 19:30:00 。 | ||||||||||||||||
2.报名地点: 网上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1.领取时间: 至 。 | ||||||||||||||||
2.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 ||||||||||||||||
六、 | 其他说明 | |||||||||||||||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2016年3月19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编号:CJ20160169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即日起—2016年3月21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帐号:10764804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监理招标文件费500元/份。 | ||||||||||||||||
七、 |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 | 韩勇 | 联 系 人: | 胡雪梅 | |||||||||||||
电 话: | 0994-2260115 | 电 话: | 0994-65518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