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 建 设 单 位 名称: 新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 项 目 名 称: 丰城街道坳头村工业及生活污水排水管道工程
3 、项 目 内 容: 管道工程
4 、项 目 规 模: 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
5 、项目资金来源: 集资及财政补助
6 、项目实施地点: 韶关市新丰县
7 、预计投资: 约 70 万元
二、竞标单位须知
1 、竞标人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 、竞标单位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及复印件),介绍信第一行顶行写送交单位: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 报名时须带齐法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技术负责人证、专职安全员证、项目负责人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符合 1 、 2 、条款的投标人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4 、按照竞标公告规定需在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资料,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主持人员应当再次进行询问,确认是否无法当场出示,否则不允许投标人通过返回拿取等方式补充或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传真件、经公正的复印件等代替原件。
5 、按上面要求审查合格后,即购买招标资料,每份 200 元,报名费 100 元 , 均售后不退。
6 、法人代表或其受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放弃。
7 、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8 、公告时间: 2016 年 3 月 18 日至 3 月 22 日。
9 、报名时间: 2016 年 3 月 23 日上午 9 : 30-11:00 时。
地点: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6 年 3 月 28 日下午 3 : 30-4 : 00 时
地点: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开 标 时 间: 2016 年 3 月 28 日下午 4 : 00 时
地点: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潘生
联系电话: 1380281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