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湖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尾水和低浓度农田排水湿地深度处理-金海湿地五期工程监理已博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博发改【201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博湖县金海育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和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工程地址: 博斯腾湖大湖西岸中东部
2.3 工程规模: 对前四期工程进行优化与完善,实施大湿地系统水动力优化工程、大湿地系统植被优化工程、湿地系统展示与监测工程、湿地系统综合管理四项内容等,大湿地系统处理水量达到5021万mз/a,系统植被覆盖率达到70%以上。
2.4 项目投资额: 1802.50万元
2.5 计划工期:中标后1年内完成(12个月)
2.7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设计施工图所包含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从业信息登记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证,外地监理企业的跨地区经营手续。投标人报名时需到人民检察院办理《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地企业也可在当地办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按新水厅【2009】59号文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6:00 时至19:30 时(北京时间),在http://www.xjztb.net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27日每日上午10:0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6:00 时至19:30 时(北京时间),在库尔勒市香梨大道康都时代花园40-1702持单位介绍信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从业信息登记证》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整,售后不退。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博湖县金海育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新疆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博湖县 地 址:库尔勒市香梨大道康都时代花园40号楼1702室
邮 编: 841400 邮 编: 841000
联 系 人: 邓占海 联 系 人 : 邱菊辉
联系电话: 18997615818 联系电话 : 0996-290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