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20160312 | ||||
工程名称 |
金安区张店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 ||||
工程地点 |
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境内 | ||||
招标(建设)单位 |
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人民政府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工程概况 |
本项目为日处理量 5000 吨生活污水厂区建设,包括预处理区、好氧区控制室、清水池、电控室、鼓风机房、化验室压滤机房、值班室、进出水口在线监测、辅助用房、围墙、道路工程及设备安装调试(含设备制作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两年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等。具体详见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 ||||
计划工期 |
120 日历天 | ||||
投标资质、 资格要求 |
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人员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 | ||||
建设规模 |
工程造价约 500 万元 | ||||
招标范围 |
市政污水处理工程 ; |
标段数 |
1 个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 年 03 月 21 日 至 2016 年 03 月 27 日 | ||||
报名时间、地点 |
时间: 2016 年 03 月 21 日至 2016 年 03 月 27 日,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到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加报名,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十二楼 A 座。 联系人:付绪林;联系方式: 0564-3289129 , 3377949 。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
时间:另行通知 方式:持报名回执购买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备 注 |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 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参加开标会,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 3 、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农民工工资监管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制度,其中: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00 );投标单位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 10% ;投标单位中标后应缴纳农民工工资监管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9% ,监管保证金退款方式按形象进度完工分批退款,土建主体工程完成退 30%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退监管保证金总额 50% ,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余款。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退回。 4 .本工程不付预付款,付款办法如下: 5. 主要设备品牌:应优先采用招标人推荐的设备品牌。 6 、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承担本项目 7.5 万元设计费用。 7 、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有在 3 年内有污水处理厂建设经验。 ( 必须是在项目经理(建造师)岗位上的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为载有其姓名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协议书,报名和开标时均验原件) 8. 投标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