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DH-ZZ-20160313 开标时间:2016-04-14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及项目概况
1、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工程已由诏安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以【2016】5号文批准。
2、工程名称: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
3、招标人: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
4、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4.8 万m3/d,一期建设规模2.4万m3/d
5、建设地点:诏安县四都镇东梧村
二、招标方式及招标办法
1、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招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三、招标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应是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注册资本: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5000万人民币,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文件。
3. 商业信誉:投标人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0年以来至少有一项污水处理类BOT或PPP投资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至 2016 年 3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 时,下午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丽园君悦5幢2单元1306室 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4 月 14日 10时0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 至 10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 至 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伍拾万元整 (¥ 500000 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16 年 4 月 13日 17 时00分前(以款项到达时间为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①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电汇方式办理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9080 6100 1001 0000 0185 73
②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 诏安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6-3522003
代理公司: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张
联系电话:0596-296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