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河南新县青龙沟水库PPP项目采购社会资本方已由新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新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新县水利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 概况及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河南新县青龙沟水库PPP项目采购社会资本方
2.2 项目编号: 新财公开招标【2016】04号
2.3 项目概况:青龙沟水库PPP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库及供水配套工程。青龙沟水库是一座新建的、以供水为主的小(1)型水库,水库流域面积8.44平方公里,主要建筑物有大坝、输水洞等。大坝为混泥土砌石重力坝,设计坝高52.2米,坝长197米,泄水建筑物为无控制溢流堰。水库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标准校核。水库总库容为411.6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150.00米,兴利库容334.1万立方米。供水配套工程包括工业用水及生活用水管网5.0km,加压泵站、净水厂等供水设施。
2.4 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采购。
3. 采购需求
3.1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32年,含建设期2年(暂定)和特许经营期30年;
3.2 质量要求:合格;
3.3 项目地点:位于信阳市新县新集镇长潭村方湾村民组内,地处淮河支流潢河支沟周冲河上游,坝址距新县县城5km;
3.4 运作模式:河南新县青龙沟水库PPP项目采用BOT(新建-运营-移交)模式运作,所有投资运营成本以及社会资本合理的投资回报率均有使用者承担,政府不承担可行性缺口补贴。由中选社会资本方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河南新县青龙沟水库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合同》及相关协议后,依据我国适用法律的规定与项目实施机构共同设立项目公司(SPV),由项目公司承担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管理等内容。县政府不进行投资,无政府方出资代表。在合同期满之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的所有资产、设施(包括附属设施)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并保证本项目没有任何负债和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 供应商 条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4.2 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整;
4.3 须提供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证明社会资本方的财务状况良好;
4.4 新县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4.5 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开具日期在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 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5.3 本项目不允许未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且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6. 政府采购政策
6.1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 社会发展 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 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无 ;
6.3 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 无 。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请申请人于 即日起至 2016 年 3 月 2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服务区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法定代表人携带以下资料 (复印件须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原件经核对后立即退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2015年以来至今的社保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劳动合同及2015年以来至今的社保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类似业绩、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格证明资料。
说明: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二套; 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申请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7.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4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8.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
10. 项目前期手续
10.1 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10.2 财政部门审查验证意见
10.3 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定意见
10.4 项目核准批复
10.5 项目用地预审批复
10.6 项目环境评估批复
10.7 项目社会稳定评估报告
1 1 . 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新县水利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5585915 18503766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