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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市金洞管理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净化系统等)招标

发布时间:2016-3-22 14:31:3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洞管理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已由金发改发[2015]58号批复,金发改许准字[2016]2号核准,项目业主为金洞管理区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下拨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金洞管理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金洞管理区;

  2.3建设规模:该项目招标金额约205万元;

  2.4计划工期:90天(日历日);

  2.5质量要求:合格,通过省级环保验收;

  2.6招标范围:包含集中式净化系统4个、单户制四池净化系统约300套、管网160米,水源地保护2处,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4处,氧化塘整修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确定)。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乡施工登记证;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保护工程或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名称不一致时,需要提供聘用合同和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任职,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除技术负责人外,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并提供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

  3.6提供一个以上农业部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沼气生产工资格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并提供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澄清答疑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标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前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Email: 594614894@qq.com),过期不予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4招标人的澄清文件或修改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前,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含规费)金额:拾万元整;

  5.2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含规费)必须从投标人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企业基本账户转入相应的指定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含规费),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含规费)无效;投标保证金(含规费)的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金洞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祁阳县支行金洞营业所

  账 号:18-7158 0104 0001 395

  5.2.1转入投标保证金(含规费),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金洞管理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含规费),如果没注明而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视为无效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2请将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前转入指定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5.2.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12日上午10:00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洞管理区招投标交易中心(金洞管理区新办公楼一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不得委派其它人员代表参加;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8、/。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为切合实际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和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由金洞管理区环保局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现场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3月29日止(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时;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实施地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工作,了解和熟悉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须派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并与招标人联系和进行现场踏勘备案登记并签署承诺函,没有进行现场踏勘备案登记并签署承诺函的投标人将视同为没有进行现场踏勘,没有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市金洞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洞管理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杨越

  联系电话:134674950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蒋小姐

  联系电话:18932187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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