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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荣凯华源鹿寨表面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发布时间:2016-3-22 16:25:3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一、招标条件

  广西荣凯华源电镀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广西荣凯华源鹿寨表面处理项目,已由鹿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鹿发改登字[2013]21号文)批复。其中广西荣凯华源鹿寨表面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中标建安费约4200万元。招标人为广西荣凯华源电镀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柳州鹿寨建兴招投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西荣凯华源鹿寨表面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 LZLZJX2016-01-08

  2、工程名称:广西荣凯华源鹿寨表面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3、建设地点:鹿寨县江口乡水碾村

  4、建设规模:广西荣凯华源鹿寨表面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中标建安费约4200万元。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及配套污水管网,一期日处理污水量18000立方米,污水管网敷设总长31000米;本次招标为:一期起步期日处理污水量3000立方米及配套收集管沟长度800米。

  5.资金来源:业主自筹、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6、监理服务费率:0.9%

  7、监理范围:广西荣凯华源鹿寨表面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监理服务全过程

  8、监理服务期:1.施工阶段;2.保修阶段

  9、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建设监理能力。

  3、投标人具备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专业,并且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有年度安全培训合格记录(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六十条第一款除外)。

  4、区外入桂施工监理企业到我区开展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活动的,须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真实性核查。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潜在投标人报名程序: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

  ③授权委托人(即专职投标员)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和IC卡复印件;

  ④区外企业根据规定办理相关入桂录入手续,并通过真实性核查的系统查询结果复印件。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需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即日起至2016年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地点在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

  3、招标文件、资料由代理招标单位在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发售,时间待定,购买招标文件300元(资料等费用另计),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等费用的发票。

  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广西荣凯华源电镀工业园 招标代理机构:柳州鹿寨建兴招投标

  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潘 工 联 系 人:邓 工

  联系电话: 0772-8815515 联系电话:0772-681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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