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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应急改造117县道污水总干管工程(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6-3-22 17:52:4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招标编号:闽侯市政招2016001
开标时间:2016-04-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应急改造117县道污水总干管工程(二次招标)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审批[2015]1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
2.2.工程建设规模:117县道污水总干管污水处理厂段252米管道,整个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约12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117县道污水总干管污水处理厂段252米管道,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的企业;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二级临时建造师需已完成延续注册);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注: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2日9时30分至2016年3月2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匿名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如有)、施工图纸(如有)。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0元。
4.3.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4.投标人如需要购买纸质招标工程有关图纸,可提前3天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K=8%)。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4月7日上午10时0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壹仟伍佰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7日上午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一时间进行。
备注:(1)根据侯建综[2014]15号文规定,投标人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取消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使用百宝图电子标书生成器并更新到最新版本后制作(tbfx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x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上传可参照闽侯招标网的《闽侯县房建、市政项目电子招投标正式运行业务办理指南》完成。因未及时升级至最新版本生成器制作的电子标书,造成开标失败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签字和盖章(加盖电子印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还须现场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的光盘及网络匿名的报名号(需提供两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传投标文件成功的网络匿名报名号,一份同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一份现场提交),并保证光盘和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同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投标人如未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或现场提交电子光盘(tbf)格式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拟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闽侯招标网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2207831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上街镇
电话:0591-22896250传真:0591-22888616;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10号楼16层,
邮编:350014;
电话:0591-87300665传真:0591-87300655;
联系人:冯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帐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151601421000004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侯市政招201600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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