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受顺昌县井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顺昌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设备采购的下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 、项目概况
① 招标项目:顺昌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设备采购
② 工程地址:顺昌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③ 建设规模:约人民币198万元
④ 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不超过45天
2 、 招标内容: 顺昌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设备采购
3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参加竞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资金实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和安全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3日8时30分起至2016年3月29日下午 23 时 59分前登录顺昌县招投标中心网站(www.scztb.com)“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报名单,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交纳5元手续费后,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到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顺昌分公司(获取资料地址:顺昌县粮食局二楼)获取招标资料,投标时须附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开标时间 :2016年4月15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
7 、 开标地点 : 顺昌县招投标中心(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会议室)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4月14日17时00分之前;
8.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企业基本帐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汇入招标公告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 顺昌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设备采购 ”字样 ;
8.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叁万 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5日下午15:00时,地点为顺昌县招投标中心(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获取招标文件的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顺昌县井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顺昌县井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邮编:353200
电话: 13859396865 ;
联系人: 纪小冬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六路徐碧新城汇鑫大厦8层
电话:0599-8276778 18605997927
联系人:唐雪春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顺昌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顺昌支行
账 号:3500 1677 1070 5250 6552
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招投标中心。
地址: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十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