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岑溪市第一水厂扩建工程(重新招标) 已由 岑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岑发改字[2015]68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岑溪市水利供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岑溪市
建设规模:第一水厂新建一套处理能力为5万吨/日的净水构筑物,包括絮凝沉淀池、滤池、清水池等净水设施,配套建设加药、消毒、反冲洗、自控、供配电、给排水、道路及绿化等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2058万元
要求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岑溪市第一水厂扩建工程(重新招标)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即土建部分为厂区场地平整、厂区道路及围墙、絮凝沉淀池、反向滤池、清水池土建、厂区绿化等,安装部分为厂区水电安装、絮凝沉淀池水电安装、反向滤池水电安装、清水池水电安装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给排水安装、防雷、消防、设备采购等。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注明的承包工程范围必须为可承担5万吨/日及以上给水厂施工总承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①由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及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②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无行贿犯罪记录回执(查询对象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专职投标员)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岑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岑溪市育才路环保局4楼,联系人:冯文鹏 ,电话:0774-8201678)实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 年3月23日至2016年3月30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 17:30时,由潜在投标人拿投标报名回执在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1层,联系人:熊莎莎、魏飘飘,电话0771-2863138)处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250元,售后不退。
5.3凡通过现场报名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地址:广西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7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岑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电话0774-8201678
10.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岑溪市水利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岑溪市义洲大道68号
邮编:543200
联系人:陈小明
联系电话:0774-8223824
传真:0774-822382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1层
邮编:530000
联系人:熊莎莎、魏飘飘
联系电话:0771-2863138
传真:0771-2859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