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乡市南水北调调蓄工程-输水管线工程(一期)己由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设计[2016]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筹资,招标人为新乡县南水北调调蓄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阀件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乡市南水北调调蓄池工程-输水管线工程(一期)建设任务为通过新建15.659km的输水管线与现有贾太湖管道及泵站连通后具备向孟营水厂、新区水厂输水的功能,设计流量为3.7m³/s。
2.1.2 招标编号:新县交代[2016]034号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以招标人要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为准。
2.3计划供货期
根据现场施工进度,按业主要求,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历天内供货完成。计划供货地点: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压力管道类);
(4)近三年(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产品供应经历和产品运行情况证明(产品使用项目业主提供);
(5)近三年(2012、2013、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要求证明内容涵盖企业、企业法人、出具日期为本次公告发布之日后);
(7)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3月29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00分-11:00分下午:14 :00分-16:30分。报名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3楼报名受理大厅(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2)投标须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年4月13日09:3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1楼第二开标室(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八、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292
新乡县水利局:0373-5061266 新乡县审计局:18737378997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县南水北调调蓄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 陈伟 张广状
联系电话:13937389870 137825093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楼
联 系 人:刘远勇 电 话:0371-69092012 13949027587
传 真:0371-63616905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