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分公司委托,大同煤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为其生活污水处理用碳源乙酸钠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立项文号:同煤经采字【2015】623号文。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生活污水处理用碳源乙酸钠采购
2.2招标编号:TZ-HWCL2016/0001
2.3交货地点: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分公司
2.4招标内容:生活污水处理用碳源乙酸钠800吨
2.5交货期:采用代储方式,按招标人需要分批次供货,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日内送达交货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营业执照应合法有效,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能力;
3.2 投标人须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
3.3 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3.4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质量监督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书和产品合格证;
3.5 投标人应具有所投货物的供货业绩(需提供业绩清单),并提供近三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要有详细技术规格才有效;并列出用户名称、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供货地点、供货日期、交付周期等;
3.6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3月28日(周六上班、周日休息),每日8时至12时,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同煤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大同市恒安新区鹏程广场)持以下所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质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1.1针对此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
4.1.2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1.3产品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对于采购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的生产许可证明、产品检验检测报告、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银行资信及其他有必要的证件;
4.1.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1.5同类项目的销售业绩证明(附合同复印件);
4.1.6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纪录查询结果(原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4月13日8:00-9:00时(如有变更另行书面通知)
递交地点:大同煤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如有变更另行书面通知)
开标时间:2016年4月13日9:00时(如有变更另行书面通知)
开标地点:大同煤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如有变更另行书面通知)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分公司
地 址: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赵家小村
招标代理机构:大同煤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大同市恒安新区鹏程广场
邮 编:037003
总机电话:0352-7894798、7894598
传 真:0352-7894598
E-mail:tmdzzb123 @sina.com
联 系 人:赵女士、郭先生
开 户 名:大同煤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同煤支行(行号:302162026226)
帐 号:8115 5010 1320 0026 818
同煤集团纪律检查委员会: 0352-7868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