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编号: CAMR[2016]24号
2 、项目名称: 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千岛湖自来水厂扩建工程-设备系统及安装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招标内容:
标项 |
采购内容 |
数量及单位 |
预算总价(元) |
备注 |
一 |
千岛湖自来水厂扩建工程-设备系统及安装 |
1项 |
12860000.00 |
|
5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投标人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投标货物及安装调试的企业。
B、制造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C、投标人需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或旧资质标准的 机电安装工程 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或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 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证书,并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D、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含以中标未开工工程)。
E、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F、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 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4月13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 获取 方式: 供应商持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前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6室现场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接受国内邮寄,邮费自理,并注明联系方式和参加的项目)。
(3) 提示: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7 、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8 、开标时间与地点:
9 、其他事项:
(1)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6室];联系人:徐建平;联系电话:0571-64819846。
10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收款单位名称: 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杭州淳安支行,账号:3302060120100012487。
投标保证金可以用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至指定账户。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571-64812875。联系人:余益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
11 、项目联系人: 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业务受理处,联系人:汪靖,联系电话:0571-64819846,传真:0571-64827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