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阿坝州九寨沟县漳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技改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技改)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环资【2014】42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九寨沟县自来水厂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配套、企业自筹及申请中央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九寨沟县自来水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环资【2014】42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4091500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阿坝州九寨沟县漳扎镇
2.2建设规模:对现有日处理能力为1.0万吨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铺设污水管网12.72公里(DN400HDPE管,含D219×6钢管20米)。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厂区技改及试运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施工总承包单位近3年(2013年-2015年)内完成2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5000吨及以上污水处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 25日至2016年 3月31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九寨沟县自来水厂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身份证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施工总承包单位业绩;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4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九寨沟县自来水厂
地 址: 四川省阿坝州九寨沟县自来水厂
邮 编: 6234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837-7732057
传 真: 0837-7732057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8层5号
邮 编: 610045
联 系 人: 曾女士
电 话: 028-85055366
传 真: 028-85055366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