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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贡市荣县城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一期)招标公告变更

发布时间:2016-3-25 17:03:5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发布人 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6/03/25
涉及项目名称、标段 荣县城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一期)
变更内容 特别通知
至各投标人:
荣县城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一期)施工招标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说明:
(6)投标报价是是否低于成本的认定:当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2%并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在控制价评标价的95%(含)~75%(含)之间的投标人评标价作为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基数,下同)的95%时,报价评审组直接认定改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当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并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报价评审组必须对改投标报价(指经初步评审有效的投标人)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认定。(P25页)
更改为:(6)投标报价是是否低于成本的认定:当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2%并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在控制价评标价的95%(含)~75%(含)之间的投标人评标价作为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基数,下同)的95%时,报价评审组直接认定改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当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并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报价评审组必须对改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认定。
招标人: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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