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成都高新西区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自控及仪表设备包”、“工艺设备、电气设备包”采购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高经审[2013]282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代理业主(招标人)为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高经审[2013]282号文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4010301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成都高新西区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的污水处理厂位于高新区西部园区西源大道3号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
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提升泵房38.4平方米,修建生化池,重建配套用房面积1450平方米,仓库维修间180平方米,对已建细格栅、污泥处理单元进行改造等。
2.2 招标范围
本次设备采购招标标段设置方式如下:
自控及仪表设备包:招标文件所列的全套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包括规定的或其它一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检修维护工具、测试仪器、材料、附件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定。
工艺设备、电气设备包:招标文件所列的全套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包括规定的或其它一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检修维护工具、测试仪器、材料、附件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自控及仪表设备包”、“工艺设备、电气设备包”两个标段)
3.1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当投标人为制造厂(公司)时,应具有生产招标设备的资质;
3.1.3 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所代理的制造厂(公司)应具有本条第3.1.2款的资质和能力;代理商须获得主要设备制造厂(公司)对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
3.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请于2016年03月29日至2016年04月05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页面(www.cdggzy.com/)报名或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终端上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
4.2 投标人可在4.1条规定的时间内在互联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页面(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网络系统”)或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厅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其中,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招标公告约定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建信网》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北京金润方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028-86694886)。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网络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4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4月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省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广场3层
邮 编: 610042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28-85321150
传 真: 028- 85321331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人南大厦B座13楼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滕女士
电 话: 028-85581109
传 真: 028-8557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