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延安市城市管理局延安市姚店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
项目编号: YAZCXG2016-6
为进一步创新延安市污水处理工程等基础设施领域投融资体制,缓解地方政府短期资金压力,加快推进实施延安市姚店污水处理厂工程(以下简称 “ 本项目 ” )。延安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 PPP 模式实施本项目,并授权延安市城市管理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社会资本采购工作,面向社会公开选择社会资本,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姚店污水处理厂位于宝塔区姚店镇杨家砭村,拟占地面积 59.91 亩。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近期( 2020 年) 5 万 m?/d ,分两阶段实施,其中一阶段( 2017 年) 2.5 万 m?/d ,二阶段( 2020 年)达到 5 万 m?/d ,远期( 2030 年) 13 万 m?/d 。
污水处理厂采用 A2O 工艺,污水消毒采用紫外线,污泥采用隔膜压滤机深度脱水工艺,工艺流程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紫外线消毒渠→巴氏计量槽→排放至延河,出水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
厂外管线起于柳树店污水收集泵房,沿延河河道布置,终点至新建污水厂提升泵房(已招标实施部分管网),剩余主管线总长 14812 米 ,支管长 1214 米 ,采用 HDPE 增强中空缠绕管,主管管径 DN1200 ~ DN1400 ,支管管径 DN300 ~ DN500 ,全线设各类检查井 276 座。
本项目设计概算总投资 24567.44 万元(不包含征地拆迁费约 1497.75 万元)其中:厂区部分概算投资 8948.37 万元,厂外管线概算投资 15619.07 万元(其中政府方已招标实施管网部分长 7 公里 ,投资额为 5643 万元,剩余由社会资本承担部分概算投资额为 9976.07 万元),因此,纳入本 PPP 项目范围内的总概算投资额为 20422.19 万元。
二、 PPP 运作方式
本项目合作期 30 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 2 年。
本项目 BOT 的运作方式。由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在延安市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 1 元。项目公司负责姚店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负责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的投资建设,建成后移交给政府方统一运营管理。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设施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在项目运营期内,项目公司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从政府方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来收回污水处理厂区投资、运营成本及合理回报;对于管网及征地拆迁部分投资及其合理回报,将在运营期前 10 年内,由财政按年等额支付政府补贴。
三、社会资本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投资竞争的社会资本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 1 )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
( 2 )企业法人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3 )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4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的企业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6 亿元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60% ;
( 5 )截至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日,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整;
( 6 )具有良好的污水处理厂投资或建设或运营业绩。该业绩累计规模不低于 40 万吨 / 日,其中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规模不低于 3 万吨 / 日的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投资运营业绩;
( 7 )具有良好的污水管网投资或建设或运营业绩,在国内至少有一个污水管网业绩;
(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壹套,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四、《资格预审报名文件》、《资格预审办法》发放:
1. 发放时间: 即日起至 2016 年 4 月 18 日 ,上午 08 : 30—12 : 00 ,下午 14 : 30--17 : 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发放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4 室
3. 地址:延安市北关街机械厂办公楼南侧
五、资格预审报名文件递交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须按照本公告附件之《资格预审报名文件》格式编制资格预审报名文件,打印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共五份,同时附电子光盘一份)面送至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小会议室。递交时间为北京时间 2016 年 4 月 19 日上午 8:00-9:00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报名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其他事项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附件之《资格预审办法》)。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发售采购文件,具体发售时间及地点等将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 招标组织机构: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刘 先生 李 女士
联系电话: 0911-2311148 0911-2311877
2. 采购人:延安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郭清海 先生
联系电话: 13289638826
邮箱: 362233473@qq.com
附件:介绍信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
介 绍 信
兹介绍我单位 同志赴贵单位办理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 ),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请贵单位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单位承担。
领取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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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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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