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永州大道联城段(K17+960至曲河水厂)给水管安装工程补充如下:
原招标文件:(三)招标人可将低于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6%~8%,具体取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的投标报价确定为成本价,低于该成本价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现补充为:(三)招标人可将低于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8% (6%~8%,具体取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的投标报价确定为成本价,低于该成本价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永州市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