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埔县高陂镇自来水厂扩建改造工程,已由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埔发改(2016)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埔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由拨款及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项目概况
2.1、工程规模:(1)新建产水能力为200m3/h的水力循环澄清池和重力式无阀过滤池各一座,容积800 m3的清水池一座;(2)新增主供水管5400m和支管2000m;(3)新建一座制水厂值班楼;
2.2、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工程(按设计、预算文件);
2.3、预算造价:约478万元;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程地点:大埔县高陂镇;
2.6、建设工期:日历日18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如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仍参加投标的,中标后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相关处罚),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4、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分别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建安B类和水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具有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3.6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工程相关的职称证书;
3.7、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须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
3.8、投标人拟派的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即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3.9、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信誉要求
1、自2015年8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作出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2、处罚期限不在2015年8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五、投标报名资料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投标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参加投标活动,则取消该企业本工程招投标资格);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二代身份证;
(5)拟派的技术负责人的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
(6)拟派的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C类)、二代身份证;
(7)拟派的的拟派本工程的施工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二代身份证;
(8)拟派本工程的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
(8)投标人上述拟派的人员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合法的劳动关系合同和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9)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的证明材料(省外企业提供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的证明材料);
(10)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3、 上述报名资料提交1份,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装订成册,由拟派的项
目负责人亲自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六、报名时间
2016年4月5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投标人2016年4月6日至11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梅州市江南教育路64号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16年4 月26日8:30时 至9:30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 标 人(盖章):大埔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大埔县县城文明路138号
联 系 人:田工 联系电话:0753-5525220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教育路64号
联 系 人:涂工 联系电话:0753-227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