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掌起镇201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非纳管治理工程(洪魏村一期)-终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慈发改审批【2015】8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掌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镇自筹、市财政按规定予以补助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掌起镇201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非纳管治理工程(洪魏村一期)-终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建设地点:掌起镇洪魏村; 规模及合同估算价: 污水处理覆盖该村一个自然点,共223户,500人。造价约36万元 标段: 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 35日历天 ; 质量要求: 合格,运行出水直接达到并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以上; 招标范围: 施工(包含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运行、监测及维修等所有涉及到本项目实施的相关配合和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3.1的资格且满足3.2、3.3的要求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
3.1投标人须具备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制造商或研发商且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日外汇牌价中间价计算);
3.2投标人须具备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3项目负责人:环保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工程师一名 【须为本单位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方式、时间
网上投标申请:投标单位进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电子化招投标登录系统(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下载地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电子化招投标登录系统(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6000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掌起镇人民政府,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 4 月 11 日下午16:30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摘要栏中注明: 掌201611-1[开标时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
收 款 人:慈溪市掌起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掌起支行
帐 号:95040101302019062
7.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性价比法 。
7.3 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和申领“数字证书”,详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慈溪市掌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中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慈溪市掌起镇横街509号 地 址: 慈溪市白沙路街道蓝海湾商务大厦5楼
联系人: 张工 联 系 人: 俞工
电 话: 0574-58587397 电 话: 0574-63036567
传 真: / 传 真: 0574-63014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