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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纪念中学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16-3-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纪念中学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己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中山纪念中学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审批的批复》(中发改南朗审批【 2016 】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建设资金来自镇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中山纪念中学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位于中山市翠亨村犁头尖山麓,校园占地 360 亩。该学校饭堂、学生宿舍产生大量的生活污水,因目前翠亨片区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学校污水不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入兰溪河。考虑到中山纪念中学位于兰溪河上游,其生活污水直排会对兰溪河造成污染。为改善和提高水体水质,改善农田灌溉水质,对预防各种传染病、公害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动翠亨新区的经济建设、旅游业的发展,保证翠亨新区的可持续发展,现建设中山纪念中学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规模为 2000立方米 每日。

  本项目位于南朗镇翠亨村中山纪念中学。用地面积约 1000平方米 ,构筑物及建筑物面积为 633.61平方米 。处理工艺采用氧化沟综合生化池污水处理工艺,设计污水处理规模 2000立方米 每日。

  项目总投资约705万元,招标部分造价约 636.75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605.32万元,设计费约 31.43 万元)。计划工期:153个日历天内完成( 2016 年 9 月 30 日前 必须完成施工)。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为中山纪念中学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及调试验收。(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第二点工程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 、须同时具有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旧)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新)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不同时具有上述设计、施工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牵头单位,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包括投标单位分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总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 、设计总负责人须为建筑或给排水专业。(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资质单位提供。)

  4 、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被锁定(非广东省内企业,所提供的建造师证必须是一级资格)。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证企相符。(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提供。)

  5 、投标人须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如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资质单位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无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不予报名。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 30 个日历天内到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诚信档案登记(含单项登记),再领取中标通知书。如超过时限未办理完成诚信档案登记的,作为自动放弃中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牵头单位,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即日起至 2016 年04 月05 日17 时 30 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sjyzx.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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